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法規: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16條 本部得委託相關機構輔導事業及再利用機構辦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技術提升、技術轉移及其他相關事項,並協助再利用機構建立產品品質及技術規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