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管理制度,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建立一般研發成果管理之權責編制。二、規劃並執行一般研發成果之申請、登記、取得、維護及確保等相關管理程序,並定期盤點。三、一般研發成果之相關文件、資訊及人員等保密措施。四、建置利益衝突迴避、資訊揭露管理機制。五、建立處分股權之價格、時點等評估程序。六、其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