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任警察官人員查核辦法 第8條 法規:擬任警察官人員查核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8條 擬任機關、學校辦理查核應注意作業保密;查核資料依機密文書處理並保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