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辦事細則 第7條 法規: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7條 通訊器材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警察通訊器材之採購、驗收。二、警察通訊器材之調撥、倉儲、補給及呆廢料處理。三、警察通訊器材之帳籍登記與盤點、清查、督導及考核。四、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五、其他有關警察通訊器材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