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第14條 法規: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第14條 情報人員因從事反制間諜工作,致受傷、失能、失蹤、死亡、喪失人身自由或涉訟時,其醫療費補助、慰撫金、撫卹金、補償金及慰問金等,適用本法第二十四條及其所授權訂定之相關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