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指罹患疾病、身體受傷或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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