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放款」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逾期放款:指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三個月,或雖未超過三個月,惟已向主、從債務人訴追或處分擔保品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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