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新制」的法律定義

3 部法規
  1. 退撫新制:指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之軍職人員退撫制度。
  2. 退撫新制:指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一日起實施之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制度;該制度係由政府與教育人員共同提撥費用建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之「共同儲金制」。
  3. 退撫新制:指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該制度係由政府與公務人員共同提撥費用建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之「共同儲金制」。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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