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給總額慰助金」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薪給總額慰助金:指教職員退休或資遣當月所支領下列給與項目之合計數額:
(一)本(年功)薪額。
(二)學術研究加給或專業加給。
(三)主管職務加給。 -
薪給總額慰助金:指退休、資遣當月所支本(年功)薪、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費及主管職務加給。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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