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給總額慰助金」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薪給總額慰助金:指教職員退休或資遣當月所支領下列給與項目之合計數額:
    (一)本(年功)薪額。
    (二)學術研究加給或專業加給。
    (三)主管職務加給。
  2. 薪給總額慰助金:指退休、資遣當月所支本(年功)薪、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費及主管職務加給。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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