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機關」的法律定義
6 部法規-
管理機關:係指直接使用公用財產,依法設置,具有獨立編制及預算,並得對外行文之機關、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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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關:指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依法令具有管理公有資產職權之機關(構)、行政法人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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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關:指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依法令負有管理文化創意資產義務之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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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水利署,並由各該海堤所在水利署所屬河川局執行各項管理事項;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或由其設置機關管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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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關:指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依法令負有管理文化創意資產義務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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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關:指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所定受移轉之國家機關或地方自治團體。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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