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他人:指非屬無正當理由以無償或顯不相當對價,自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取得或轉得該條第一項規定財產之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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