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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核」開頭
核明屬實
「核明屬實」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32條
核明屬實
:指就其所擬使用計畫、實需面積、圖說及經費來源,加以審核,認定有無撥用之必要。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核明屬實」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公用財產主管機關
管理機關
獨立預算
尚未完成登記應屬國有之土地
處分
公用財產用途廢止
上級機關
標租
直接使用人
之「計價方式
漏未接管之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