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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公」開頭
公用財產用途廢止
「公用財產用途廢止」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公用財產用途廢止
:係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一、原定用途或事業目的消滅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公用財產用途廢止」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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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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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未接管之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