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業務機構」的法律定義
3 部法規-
移民業務機構:指依本法許可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及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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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業務機構:指依本法及本辦法許可並領取註冊登記證,經營移民業務之公司及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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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業務機構: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許可代辦移民業務之機構。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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