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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內政部移民署處務規程 第6條 …地區無戶籍國民與外國人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規劃及協調。八、移民業務機構許可、管理之規劃、協調、督導及移民專業人員之訓練。九、大陸地區人民定居、專案許可長期居留、香港或澳門居民與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定居及外國人永久居留之許…
  2. 行政內政部移民署處務規程 第13條 …戶籍國民定居及外國人永久居留之審理。六、移民輔導之執行。七、移民業務機構管理、聯繫、查核、督考及違法經營查處;跨國(境)婚姻媒合業務檢查及違法媒合案件查處等事項之執行。八、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勤務之協調、聯繫及執行。九、國…
  3.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條 …地區無限期居住。十、定居:指在臺灣地區居住並設立戶籍。十一、移民業務機構:指依本法許可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及律師事務所。十二、跨國(境)婚姻媒合:指就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與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
  4.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55條 …二十條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應向移民署申請領取註冊登記證。外國移民業務機構在我國設立之分公司,應先向移民署申請經營許可,並依公司法辦理登記後,再向移民署領取註冊登記證,始得營業。前二項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變更註冊登記事項,應…
  5.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56條 移民業務機構得經營下列各款移民業務:一、代辦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二、代辦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三、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業務,並以保護移民者權益所必須者為限。四、其他與移民有關之諮詢業務。移民業務機構辦…
  6.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57條 移民業務機構申請經營移民業務,應具備下列要件:一、一定金額以上之實收資本額。二、置有符合規定資格及數額之專任專業人員。三、在金融機構提存一定金額之保證金。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應具備之要件。依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營…
  7.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已入國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或移民業務機構代辦申請居留、變更居留原因、延期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事項。前項申請案件,由法定代理人辦理者,免檢附書面委託文件。
  8.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我國國民之國家或地區之訊息,並適時發布,提供有意移民者參考。移民業務機構代辦國民計劃移居發生戰亂、瘟疫或排斥我國國民之國家或地區者,應事先勸告當事人。
  9.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本法第五十三條所稱民間團體,指財團法人、移民團體或移民業務機構。民間團體辦理集體移民,應先與移居國進行協商,並由主管機關協調外交部代表政府與移居國政府簽署集體移民協定。主管機關得會同外交部、財政部、經濟部、教育部、僑務委…
  10.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9條 …、社政人員、醫事人員、民政人員、戶政人員、教育人員、觀光業、移民業務機構從業人員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或其他執行人口販運防制業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發現有疑似人口販運案件,應立即通報當地司法警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接獲…
  11.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4條 …)提出外,其申請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得親自或委託親友、移民業務機構、甲種以上旅行社向移民署或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提出。
  12.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40條 依第四條規定委託親友、移民業務機構或甲種以上旅行社代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及說明書。前項受託親友、移民業務機構或甲種以上旅行社有隱匿或填寫不實情形者,一年內不得再受委託辦理申請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案件。
  13.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移民業務機構註冊登記證及移民專業人員規費收費如下:一、領取移民業務機構註冊登記證:(一)經營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規定業務者,為新臺幣四千元。(二)經營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
  14.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 第7條 …如下:一、外僑居留證:每件新臺幣五百元。二、外僑永久居留證及移民業務機構註冊登記證: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15.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移民業務機構,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許可代辦移民業務之機構。
  16.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移民業務機構經許可設立並領取註冊登記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應將本計畫報請內政部備查…
  17.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4條 移民業務機構訂定本計畫時,得視其規模、特性、保有個人資料之性質及數量等事項,參酌第五條至第二十條規定,訂定適當之安全維護管理措施。前項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必要時得予整併:一、移民業務機構之組織規模。二、個人資料檔案之…
  18.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5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配置適當管理人員及相當資源,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及執行本計畫相關事項,並定期向負責人提出報告。
  19.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6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定期查核確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現況,界定其納入本計畫之範圍。
  20.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7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依已界定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之範圍及流程,分析評估可能發生之風險,訂定適當之管控措施。
  21.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8條 移民業務機構於蒐集個人資料時應遵守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有關告知義務之規定,並區分個人資料屬直接蒐集或間接蒐集,分別訂定告知方式、內容及注意事項,要求所屬人員確實辦理。
  22.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9條 移民業務機構所屬人員於首次利用個人資料為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免費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移民業務機構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後,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並通知所屬人員。
  23.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0條 移民業務機構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如需作特定目的外利用,應檢視是否符合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得為利用之情形。
  24.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1條 內政部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移民業務機構為限制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命令或處分時,移民業務機構應通知所屬人員遵循辦理。移民業務機構將個人資料作國際傳輸者,應檢視是否受內政部限制,並告知當事人其個人資料所欲國際傳輸之區域,且…
  25.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2條 移民業務機構於當事人行使本法第三條規定之權利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提供聯絡窗口及聯絡方式。二、確認是否為資料當事人之本人,或經其委託。三、如認有本法第十條但書各款、第十一條第二項但書或第三項但書得拒絕當事人行使權利之…
  26.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訂定應變機制,在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毀損、滅失或其他侵害情形(以下簡稱事故)時,迅速處理以保護當事人之權益。前項應變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採取適當之措施以控制事故對當事人造成損害。二、查明事…
  27.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4條 移民業務機構對所蒐集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應採取必要適當之安全設備或防護措施。前項安全設備或防護措施應包含下列事項:一、紙本資料檔案之安全保護設施及管理程序。二、電子資料檔案存放之電腦、自動化機器相關設備、可攜式設備或儲存…
  28.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4-1條 移民業務機構使用資通訊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消費者個人資料達一千筆以上者,應採取下列資訊安全措施:一、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二、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機制。三、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加密機制。四、個人資料檔案與資料庫之存取控制…
  29.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5條 移民業務機構為確實保護個人資料之安全,應對其所屬人員採取下列管理措施:一、依據業務作業需求適度設定所屬人員不同之權限,以控管其接觸個人資料之情形。二、檢視各相關業務之性質,規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流程之負責人員。三…
  30.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6條 移民業務機構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查核機制,並指定適當人員每年至少一次檢查本計畫之執行情形。前項檢查結果應向負責人提出報告,並留存相關紀錄,其保存期限至少五年。移民業務機構依第一項檢查結果發現本計畫不符法令或有不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