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姻媒合」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跨國婚姻媒合:指就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與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間之居間報告結婚機會或介紹婚姻對象之行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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