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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病」開頭
病原體
「病原體」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2條
病原體
:指具感染性,且可造成人類感染之病原微生物及其培養物(液)。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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