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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設」開頭
設置單位
「設置單位」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行政
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2條
設置單位
:指持有、使用感染性生物材料,並設有實驗室或保存場所之機關(構)、法人或團體。
行政
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2條
設置單位
:指持有、保存、使用、處分或輸出入感染性生物材料,並設有實驗室或保存場所之機關(構)、團體或事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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