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單位」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設置單位:指持有、使用感染性生物材料,並設有實驗室或保存場所之機關(構)、法人或團體。
  2. 設置單位:指持有、保存、使用、處分或輸出入感染性生物材料,並設有實驗室或保存場所之機關(構)、團體或事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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