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體」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3 頁- 行政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 第5條 …成品儲存室於放置成品前應予消毒。五、化製時應以避免動物傳染病病原體污染之方式進行。六、工作人員進出休息室及化製室,應對人員及衣物實施消毒。七、工作人員於化製室應穿著專用工作服及鞋具,並於使用後立即消毒。八、化製時應使用足…
- 行政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 第16條 …原料裝卸、載運作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以避免動物傳染病病原體污染之方式進行。二、工作人員從事死亡畜禽之清除、集運、儲存,應穿著專用工作服及鞋具,完成工作後立即消毒。三、載運前應取得委託清除化製之原料來源單並核對其記…
- 行政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 第17條 …反前條第一款規定,化製原料之裝卸、載運作業未以避免動物傳染病病原體污染之方式進行。四、違反前條第二款規定,工作人員從事死亡畜禽之清除、集運、儲存,未穿著專用工作服及鞋具,或於完成工作後未立即消毒。五、違反前條第三款規定,…
- 行政動物用藥品製造廠設廠標準 第2條 …有害微生物。三、製造動物用生物藥品或生物技術產品,應具備避免病原體散布污染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
- 行政屠宰衛生檢查規則(890419訂定) 第25條 屠宰場因受可危害人體及動物健康之病原體污染時,應依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指示,以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消毒方法消毒。
- 行政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設置標準 第3條 …保持清潔,並設有完善之排水系統;涉及製造生物技術產品者,應對病原體進行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
- 行政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4條 …火需要之適當距離。生物藥品或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工廠及設施,對病原體之安全防護,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廠內之排水溝並應加蓋,防止動物出入散布病原體。二、廠房之建築應堅固安全,建築物之設計,應能防鼠、防蟲、防塵;室內天花板…
- 行政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第3條 …安全之虞者。九、病媒或有害動物:指會直接或間接污染酒品或媒介病原體之小動物或昆蟲,如老鼠、蟑螂、蚊、蠅、臭蟲、蚤、蝨、蜘蛛及螞蟻等。十、有害微生物:指造成酒品腐敗、品質劣化或危害公共衛生之微生物。十一、防止病媒侵入設施:…
- 行政菸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第3條 …全之虞者。十二、病媒或有害動物:指會直接或間接污染菸品或媒介病原體之小動物或昆蟲,如菸甲蟲、菸蛾、老鼠、蟑螂、蚊、蠅、臭蟲、蚤、蝨、蜘蛛及螞蟻等。十三、有害微生物:指造成菸品腐敗、品質劣化或危害公共衛生之微生物。十四、防…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4條 …、無害處置避免自壓載艙吸入或排放壓艙水和沉積物中有害水生物和病原體之目的。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87條 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96條 雇主對於受生物病原體污染之物品,應予以消毒、殺菌等適當處理,以避免勞工感染疾病。前項處理受生物病原體污染之廢棄物時,應採用機械器具處理或提供適當防護具。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97條 雇主對於有害物、生物病原體或受其污染之物品,應妥為儲存,並加警告標示。為避免發生污染物品洩漏或遭尖銳物品穿刺,前項生物病原體或受其污染物品,應使用防止洩漏或不易穿透材質之容器盛裝儲存,且其盛裝材料應有足夠強度。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97-1條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生物病原體危害之虞者,應採取下列感染預防措施:一、危害暴露範圍之確認。二、相關機械、設備、器具等之管理及檢點。三、警告傳達及標示。四、健康管理。五、感染預防作業標準。六、感染預防教育訓練。七、扎傷事故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97-2條 雇主對於作業中遭生物病原體污染之針具或尖銳物品扎傷之勞工,應建立扎傷感染災害調查制度及採取下列措施:一、指定專責單位或專人負責接受報告、調查、處理、追蹤及紀錄等事宜,相關紀錄應留存三年。二、調查扎傷勞工之針具或尖銳物品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98條 …音波及紅外線、紫外線、微波、雷射、射頻波等非游離輻射或因生物病原體污染等之有害作業場所,應去除該危害因素,採取使用代替物、改善作業方法或工程控制等有效之設施。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99條 …所容許暴露標準之場所。六、處置特殊有害物之場所。七、遭受生物病原體顯著污染之場所。前項禁止進入之規定,對於緊急時並使用有效防護具之有關人員不適用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316條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底板、周圍牆壁、容器等有被生物病原體污染之虞者,應予適當消毒。
- 行政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 第13條 …患、疑患或可能感染動物傳染病之情形或動物產品有污染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虞者,禁止其進出,並予退運、撲殺、銷燬或其他必要之處置。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公告禁止進出、限制運輸或停止搬運之動物及其產品,亦同。
-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條例第五條所稱其他可能傳播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物品,包括蜜蜂、牧草、飼料、病原體、疫苗、血清、生物製劑、動物病材、國際航線航空器及船舶之殘羹、動物排泄物及檢疫物之包裝、內容物與用具等。
-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條例規定之消毒,其實施方法,應視環境與所擬消滅病原體之特性,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條例第二十四條所稱一定期間為三年,其含有芽胞性病原體者,為十二年。
-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行細則 第27條 …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所稱必要處置,係指下列處置方式:一、有傳播病原體之可能者,立即撲殺燒燬。二、動物屍體經剖檢診斷無利用價值者,立即燒燬。三、應指定屠宰場屠宰者,其屠宰後之局部肢體或器官,未符合衛生檢查相關法令者,應予廢棄…
- 行政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39條 本標準適用於豬弓蟲病原體(Toxoplasmagondii)免疫抗體(血清),以螢光色素結合精製後經真空冷凍乾燥方法製成製劑之檢定。
- 行政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41條 本標準適用於豬弓蟲病原體(Toxplasmagondii)水溶性抗原,加綿羊紅血球後,以真空冷凍乾燥方法製成製劑之檢定。
-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5條 …角、蹄、腱、生乳、血粉、卵、精液、胚及其他可能傳播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物品。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前項檢疫物之品目,公告為應實施檢疫之檢疫物(以下簡稱應施檢疫物)。
-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20條 …患、疑患或可能感染動物傳染病之動物及污染或可能污染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設備、場所,應於報經該主管機關核准後,依下列規定處理之:一、罹患、疑患或可能感染第六條第一項甲類動物傳染病之動物,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導…
-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28條 …,禁止或限制輸送一定種類之動物,並停止搬運可能傳播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動物屍體及物品。二、指定區域停止檢疫物之輸入。三、在交通要道設置檢疫站,檢查動物及其產品;未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者,禁止其進出,並得為必要之處置。前項第…
- 行政動物傳染病檢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織、器官、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他可能具傳播指定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物品。二、採檢時間:依指定動物傳染病發生病程及處置前後需採檢時期為之。三、送驗方式:依指定動物傳染病病原體特性及相關文獻資料,以適合保存樣態之包裝及溫度…
- 行政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2條 …定公告之動物傳染病。二、感染性生物材料:前款指定動物傳染病之病原體、衍生物及含有該病原體或衍生物之物質,分為下列三類:(一)第一類:指定動物傳染病之病原體。(二)第二類:前目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衍生物。(三)第三類:經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