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調查官」的法律定義
4 部法規-
現場調查官:指運安會知悉重大飛航事故或疑似重大飛航事故後,由運安會指定,負責指揮先遣小組執行重大飛航事故現場認定及調查相關作業之調查官。
其任務於主任調查官任命後終止。 -
現場調查官:指運安會知悉重大公路事故或疑似重大公路事故後,由運安會指定,負責指揮先遣小組執行事故現場認定及調查相關作業之調查官。
其任務於主任調查官任命後終止。 -
現場調查官:指運安會知悉重大水路事故或疑似重大水路事故後,由運安會指定,負責指揮先遣小組執行重大水路事故現場認定及調查相關作業之水路調查官。
其任務於主任調查官任命後終止。 -
現場調查官:指運安會知悉重大鐵道事故或疑似重大鐵道事故後,由運安會指定,負責指揮先遣小組執行事故現場認定及調查相關作業之調查官。
其任務於主任調查官任命後終止。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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