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的法律定義

3 部法規
  1. 船舶:指在水面或水中供航行之船舶。
  2. 船舶:指裝載人員或貨物在水面或水中且可移動之水上載具,包含客船、貨船、漁船、特種用途船、遊艇及小船。
  3. 船舶:指裝載人員或貨物在水面或水中,具動力之載具,包含客船、貨船、漁船、特種用途船、遊艇及小船,但下列船舶不適用:
    (一)軍事建制之艦艇。
    (二)消防及救災機構岸置之公務小船。
    (三)推進動力未滿十二瓩之動力小船。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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