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員」的法律定義

9 部法規
  1. 業務員:係指從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招攬之人員。
  2. 業務員:係指從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招攬之人員;所稱管理,係指對業務員招攬行為之管理。
  3. 業務員:指為期貨信託事業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
    一、辦理受益憑證之募集發行及銷售。
  4. 業務員:指為期貨商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
    一、期貨交易之招攬、開戶、受託、執行或結算交割。
  5. 業務員:指為期貨經理事業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
    一、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研究分析、交易決定或交易執行。
  6. 業務員:指為期貨顧問事業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
    一、對期貨交易、期貨信託基金、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或核准項目之交易或投資有關事項提供研究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
  7. 業務員:指為槓桿交易商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
    一、槓桿保證金契約之研究分析或商品設計。
  8. 業務員:係指為期貨交易輔助人從事下列業務之人:
    一、辦理第三條第一項之業務。
  9. 業務員:指本法第八條之一規定之保險業務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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