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商品」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保險商品:係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依本法第四條規定所經營之商品,其內容包括保險單條款、要保書、保險費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所指定之相關資料。
  2. 保險商品:係指本法第十三條所規定之各種財產保險或人身保險,其內容包括保險單條款、要保書、保險費及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相關資料。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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