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使用」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暫停使用:指地上、地下儲槽系統暫時停止使用一個月以上者。
    但不包括因儲槽或輸送設備洩漏,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而進行污染改善或整治而暫停使用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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