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律名詞解釋
「復」開頭
復用
「復用」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條
復用
:指地上、地下儲槽系統之儲槽或輸送設備停用一個月以上後再度使用。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復用」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貯存系統
地下儲槽
地上儲槽
輸送設備
二次阻隔層
監測設備
土壤氣體監測井
新設
更新
暫停使用
永久關閉
轉換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