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使用」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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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18條 經檢定合格之法定度量衡器,因故暫停使用,其所有人或持有人得向檢定機關(構)報備,經檢定機關(構)加貼停止使用單後,免接受檢查。前項之暫停使用未向檢定機關(構)報備,而逾檢定合格有效期間者,其所有人或持有人應重新申請檢定。
  2. 行政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35條 …狀態,應遵守下列規定:一、給予識別品項及批次資訊之標示。二、暫停使用有影響產品品質之虞者,並待處置決定。三、依其允收、拒收或隔離等情形,以實體系統或其他可確保識別狀態之適當方式予以識別。前項識別標示之內容,應包括下列資訊…
  3.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49條 …前項矯正預防措施,應包括訂定警訊內容、更換零配件、產品檢測、暫停使用、產品回收或其他必要措施,並以合理方式揭露之,供醫事機構、醫療器材商及使用者知悉。
  4. 行政噪音管制標準 第3條 …外,其他狀況應開啟,而其他噪音源若影響測量結果者,得將其關閉暫停使用。(三)測量工廠(場)、娛樂場所、營業場所、營建工程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工程或設施音源20Hz至200Hz頻率範圍時,於陳情人所指定其居住生活之…
  5.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條 …地下儲槽系統之儲槽或輸送設備停用一個月以上後再度使用。十一、暫停使用:指地上、地下儲槽系統暫時停止使用一個月以上者。但不包括因儲槽或輸送設備洩漏,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而進行污染改善或整治而暫停使用者。十二、永久關閉:指…
  6.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8條 地上、地下儲槽系統暫停使用、永久關閉或轉換用途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地上、地下儲槽系統暫停使用,應依第九條至第十五條或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規定持續進行監測記錄及依第十六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進行申報並維護防蝕措施之正常功…
  7.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電臺暫停使用時,電臺設置者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備查,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會同本會封存電臺設備。前項暫停使用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且不得超過執照有效期限。電臺因故暫停使用後恢復使用時,電臺設置者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轉本…
  8. 行政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電信網路暫停使用時,電信網路設置者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備查,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封存電信網路之基地臺及車臺設備。前項暫停使用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且不得超過基地臺執照及車臺執照有效期限。電信網路之基地臺及車臺…
  9.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4條 須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毀損、汰換、暫停使用或終止使用時,其執照之所有人應即報請主管機關派員封存或監毀,其封存期間由申請者自訂。必要時,申請者得於期間屆滿前十四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展期。但器材之所有人不明者,主管…
  10.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7條 …管制射頻器材,未取得型式認證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其汰換、暫停使用或讓與第三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型式認證證明文件或符合性聲明證明文件,得以已取得型式認證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報請主管機關同意之使…
  11.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第18條 …案核准輸入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未取得審驗證明者,其汰換、暫停使用或讓與第三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12.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第19條 …終止使用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得讓與第三人。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暫停使用之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其器材所有人不辦理封存或監毀者,應指派專人列冊管理器材數量及放置地點,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得不定期派員檢查。船舶或航空…
  13.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3條 …照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一、變更網路通信方式或系統架構。二、暫停使用部分無線電臺。第一項變更如屬與收費無關之用戶使用規章或契約之變更,或增設無線電臺,其電波涵蓋範圍未逾越原核定區域,且屬於特定實驗場域使用特定實驗頻率之技…
  14.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2條 …照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一、變更網路通信方式或系統架構。二、暫停使用部分無線電臺。第一項變更如屬與收費無關之用戶使用規章或契約之變更,或增設無線電臺,其電波涵蓋範圍未逾越原核定區域,且屬於特定實驗場域使用特定實驗頻率之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