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經營者」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既有經營者:指八十八年五月十八日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發布施行前已依法經營固定通信業務之經營者。
    普及服務提供者之市內網路單一交換機房服務區域符合以下各款情形,經主管機關依交通、電力供應、電信基礎設施、住戶社會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核准者,視為偏遠地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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