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需頻帶寬度」的法律定義

3 部法規
  1. 必需頻帶寬度:指一發射類別所占用最低頻帶寬度,足使資訊傳輸得到必要之速率與品質。
  2. 必需頻帶寬度:指在各類發射所規定條件下,使資訊傳輸具備傳輸品質及所需速率之頻帶寬度。
  3. 必需頻帶寬度:指足使資訊傳輸獲得在各類發射所規定條件下之傳輸品質及所需速率之頻帶寬度。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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