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展轉降時限作業」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延展轉降時限作業:航空器使用人使用雙渦輪發動機之飛機,於航路中之任一航點轉降至其適當航路備用機場,以單發動機失效之正常巡航速度及靜風狀況下飛航逾門檻時間之距離,或使用逾二具渦輪發動機之飛機,以所有發動機正常運作下之巡航速度及靜風狀況下飛航逾門檻時間之距離之飛航作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延展轉降時限作業」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