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回收使用」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廢水回收使用:指將未排放至水體且未以土壤處理之廢(污)水,收集作為其他水資源用途。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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