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著作或發明」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審查著作或發明:以應考人檢送其本人之著作或發明之說明書及必要之圖式等加以審查,評量應考人研究或創作之知能與成果。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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