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事業以產品或勞務外銷者」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園區事業以產品或勞務外銷者:包括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一、園區事業與園區事業、其他園區事業、國外客戶、國內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保稅工廠間之交易。
  2. 園區事業以產品或勞務外銷者:包括下列各款情形:
    一、園區事業與其他園區事業、國外客戶、國內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保稅工廠間之交易。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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