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機構」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之機構:指在園區內設立之下列機構:
    一、科學事業與經核准在園區內設立以提供科學事業營運、管理或技術服務之事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之機構」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