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公務員:指公務員服務法第二條規定之人員。
  2. 公務員:指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組織法規中,除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之專任人員、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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