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身分人員」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特定身分人員:指下列各款人員:
    一、本條例第九條第三項所定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其所屬各級機關未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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