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的法律定義

4 部法規
  1. 公務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人員。
  2. 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
  3. 公務人員:指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擔任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職務支領俸(薪)給之人員。
  4. 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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