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指機關長官退休(職)、卸任、調職、辭職、免職、撤職、去職、解職或死亡時,其所進用之機要人員,應由原(新)任之機關長官或其代理人,於同時將該機要人員免職。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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