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存能力」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儲存能力:係指儲存設備可儲存之可燃性高壓氣體之數量,其計算式如下:
    一、壓縮氣體儲槽:Q=(10P+1)×V1二、液化氣體儲槽:W=C1×w×V2三、液化氣體容器:W=V2/C2算式中:Q:儲存設備之儲存能力(單位:立方公尺)值。
  2. 儲存能力:係指儲存設備可儲存之高壓氣體之數量,其計算式如左:
    一、壓縮氣體儲存設備:Q=(P+1)V1二、液化氣體儲存設備:W=○.9wV2三、液化氣體容器:W=V2/C算式中:Q儲存設備之儲存能力(單位:立方公尺)值。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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