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氣體」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毒性氣體:係指丙烯、丙烯醛、二氧化硫、氨、一氧化碳、氯、氯甲烷、氯丁二烯、環氧乙烷、氰化氫、二乙胺、三甲胺、二硫化碳、氟、溴甲烷、苯、光氣、甲胺、硫化氫及其他容許濃度(係指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質容許濃度標準規定之容許濃度。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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