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性能直昇機」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二級性能直昇機:指除在起飛臨界點前或降落臨界點後發生關鍵動力機件失效時,可能需執行迫降外,仍能繼續安全飛航之直昇機。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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