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募集」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2 頁-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條 期貨信託事業於國內發行受益憑證募集或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應依本準則規定之內容編製公開說明書;於國外發行受益憑證募集或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者,應依募集地區之法令規定編製公開說明書,不適用本準則。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3條 …:一、期貨信託基金之設立及其依據。二、期貨信託契約關係。三、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者,應刊印該基金成立時及歷次追加發行之情形。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1條 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按季更新之公開說明書,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記載下列期貨信託基金運用狀況之事項:一、交易及投資情形:列示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一個月月底期貨信託基金下列資料:(一)淨資產總額之組成項目、金額及…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7條 …申報網站,並應以書面備置於其營業處所及其銷售機構營業處所。但追加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應於主管機關核准函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傳送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期貨信託事業應交付申購人公開說明書,或經申購人之同意,依其指示之電子郵…
-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1-1條 期貨信託事業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應檢附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一、申報書。二、期貨信託基金審查表。三、期貨信託契約。四、公開說明書(國外追加募集者免)。五、基金保管機構或信託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經核准得自…
-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1-2條 期貨信託事業申報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停止其申報發生效力:一、申報書件不完備或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二、有第十四條規定之情事。三、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認有必要。
-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4條 期貨信託事業申請(報)募集或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於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前發生財務或業務重大變化,或申請(報)書件內容發生變動,致對發行計畫有重大影響時,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二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對不特定人募集者,並應視事…
-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6條 …申請核准及申報生效發行單位數之比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者,得辦理追加募集。
-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7條 期貨信託事業申請(報)募集或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退回或不核准其案件。但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有第四款、第七款、第九款及第十一款情形者,不在此限:一、申請(報)事項有違反法令…
-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9條 期貨信託事業申請(報)募集或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經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後,主管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撤銷或廢止其核准或申報生效:一、自申請核准通知函到達之日起,逾第十五條所定期限未開始募集或未募集成立。二、經營期貨…
-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60條 …益人對於受益憑證之權利,按受益權之單位數行使之。期貨信託基金追加募集發行之受益憑證,亦同。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35條 …證之權利,依其受益憑證所載內容,按受益權之單位數行使之。基金追加募集或私募發行之受益權,亦享有相同權利。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發行受益憑證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應依本準則規定之內容編製公開說明書及簡式公開說明書;於國外發行受益憑證募集或追加募集基金者,應依募集地區之法令規定編製公開說明書,不適用本…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2條 …事項:一、基金之設立及其依據。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關係。三、追加募集基金者,應刊印該基金成立時及歷次追加發行之情形。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0條 追加募集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開放式基金按季更新之公開說明書,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記載下列基金運用狀況之事項:一、投資情形:列示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一個月月底基金下列資料:(一)淨資產總額之組成項目、金額及比率。(附表五)(二…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5條 …及簡式公開說明書備置於其營業處所及其基金銷售機構營業處所。但追加募集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本會核准函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傳送公開說明書至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基金銷售機構應於申購人交付申購申請書且完…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第4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請(報)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會得退回或不核准其案件:一、申請或申報事項有違反法令,致影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募集或追加募集。二、經本會退回、不予核准、撤銷、廢止或自行撤回其…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第6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請(報)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向本會申請或申報後至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生財務或業務重大變化,或申請(報)書件內容發生變動,致對發行計畫有重大影響時,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二日內…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第8條 …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發行單位數之比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者,得辦理追加募集。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第10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請(報)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後,本會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撤銷或廢止其核准或申報生效:一、自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通知函到達之日起,逾第七條所定期限未開始募集或未募集成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第11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請(報)事項或保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價值之宣傳。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第12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應檢附申報書,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會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但有第十二條之一所列情形,或辦理第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款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第14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報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會得停止其申報發生效力:一、申報書件不完備或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二、有第六條規定之情事。三、本會為保護公益認有必要。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第18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取得中央銀行同意後,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向本會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一、國外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國內。二、以外幣計價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第33條 …信託事業依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提出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應檢附之申請(報)書格式及書件內容,由本會公告。依本準則規定提出之申請(報)書件,應依本會規定格式製作並裝訂成冊。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7條 …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國內不動產者,於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募集、追加募集或私募前,應先報請中央銀行同意。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9條 …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於核准或申報生效之總額外,追加募集或私募者,應經受益人會議決議,並適用第六條規定,不適用前三項規定。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6條 共同信託基金已達核准之最高募集發行額度,有必要追加募集發行者,得檢具追加募集發行理由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共同信託基金之追加募集發行涉及外匯資金之匯出、匯入部分,並應依中央銀行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0條 信託業申請募集發行或追加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核准:一、業經主管機關禁止辦理共同信託基金業務。二、曾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未滿六個月或自行取消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未滿三個月。三、…
- 行政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 第3條 …受益證券之行為。二、私募:指向特定人招募受益證券之行為。三、追加募集:指於核准或申報生效之總額外,進行募集行為。四、追加私募:指於核准或申報生效之總額外,進行私募行為。五、申請核准:指主管機關以受託機構所提出相關書件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