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2條 法規: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12條 基金性質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基金之設立及其依據。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關係。三、追加募集基金者,應刊印該基金成立時及歷次追加發行之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