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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 第5條 …成效考核事項。(三)學生實習幹部審查及考核事項。(四)各項考試場務及督導事項。(五)學生(員)入學口試事項。(六)學生(員)獎懲審核事項。(七)學生獎學金審查及管理事項。(八)學生(員)各項保險事項。(九)各項慶典活動籌…
  2. 行政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 第6條 …、駕駛與工友管理、訓練及福利事項。(五)各種集會、外賓參觀與試場等場所佈置及管理事項。(六)財產及物品購置事項。(七)文具、紙張印製、保管及領發事項。(八)學生(員)賠償訓練費用追繳事項。二、械服組:(一)被服裝具製發及…
  3. 行政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 第3條 國防部得於不妨礙軍事任務之執行且不危害測試場所設施(備)之情形下,依申請廠商之申請,協助列管軍品之品質、效能、規格測試及試射(以下簡稱測試)。前項協助測試,國防部得委任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或委託其他政府機關(構)…
  4. 行政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 第8條 …,測試機關得駁回其申請:一、測試有妨礙軍事任務之執行或危害測試場所設施(備)之虞。二、測試項目非列管軍品之品質、效能、規格或試射。三、不符合第四條及第五條所定申請條件及範圍。四、申請廠商未依第六條備齊文件、資料或不合規定…
  5. 行政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第5條 應考人參加學力鑑定考試時,其進入或離開試場、應攜帶或不得攜帶之文件與物品、作答之方式、停止作答之情形、在試場應遵行之秩序、違反者之扣減分數、不予計分、不准參加學力鑑定考試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教育部定之。
  6. 行政自學進修高級中等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第7條 應考人參加學力鑑定考試時,其進入或離開試場之時間、應攜帶或不得攜帶之文件與物品、作答之方式、停止作答之情形、在試場應遵守之秩序、違反者之扣減分數、不予計分、不准參加考試,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學力鑑定考試之主辦機關定之。
  7. 行政職業訓練法 第33條 …之甄審訓練與考核、申請檢定資格、學、術科測試委託辦理、術科測試場地機具、設備評鑑與補助、技術士證發證、管理及對推動技術士證照制度獎勵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技能檢定之職類開發、規範製訂、試題命製與閱卷、測試作…
  8. 行政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氣污染物或噪音檢驗測定業務之場所,包括儀器設備及設施所在之測試場、室。四、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人員(以下簡稱測定人員):指稱檢驗室主管、品保品管人員及其他從事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或噪音檢驗測定業務之專業…
  9.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輻射防護計畫。六、運轉人員執照及輻射防護人員證書影本。七、測試場所屏蔽設計資料。八、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或資料。
  10. 考試考選部處務規程 第15條 …訊系統規劃、分析、設計及維護等事項。(二)關於電腦化測驗電腦試場規劃、環境評估、建置、認證及維護等事項。(三)關於題庫資訊系統規劃、分析、設計及維護等事項。(四)關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及多元繳款服務規劃、分析、設計及維護等…
  11. 考試試務處組織規程 第4條 …通報整合管理、考試資訊設備提供、資訊人員及申請電腦作答之特別試場監場人員訓練及工作分配等事項。六、總務組:掌理文書收發、經費出納、交通運輸、文件之印製、試場之洽借及布置與各組工作之支援等事項。七、會計組:掌理試務經費核撥…
  12.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3條 …、放大試題、測驗式試卷。四、點字試題,並以點字機應試。五、以試場提供之盲用電腦應試。六、延長每科考試時間。
  13.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6條 …桌椅。二、提供輪椅或使用自備輪椅。三、安排低樓層或備有電梯之試場。
  14.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7條 …肉萎縮,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有困難者,得申請下列措施:一、以試場提供之電腦相關設備應試。二、放大試題、測驗式試卷。三、延長每科考試時間。
  15. 考試典試法 第21條 …予以扣考、扣分或不予計分,如涉及刑事責任,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試場規則及監場規則,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16.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7條 …名冊之保管。四、試題之收取及保管。五、試題之繕印及分發。六、試場之洽借及布置。七、監場人員之選聘、監場工作之分配與執行。八、成績之登校、核算及統計。九、其他有關考試事項。
  17.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4條 …誤等試務工作疏失,遲(延)誤於規定時間後發交應考人作答。四、試場設置不當,經試務處決定在考試進行中另遷移至適當場所繼續考試。五、因公告之試區地點、試場分配或其他事項錯誤,致應考人於規定時間後始抵達試場,如經試務處查明屬實…
  18.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12條 …有地震、火災、空襲或其他緊急事故,應考人因緊急避難離開座位或試場者,事故結束後應即返回試場座位繼續作答,並得由試區主任按所延誤時間補足考試時間。題務組入闈期間遇有地震、火災、空襲或其他緊急事故,有危害工作人員生命、身體健…
  19.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12-1條 採電腦化測驗之考試,遇有第十二條規定以外之事故,造成電腦試場資訊設備無法正常運作,致全部或部分科目之全部或部分應考人,不能進行考試時,應由典試委員長會同考選部,依下列規定處理:一、其為考試舉行前發生者,該項考試應另行擇期…
  20. 考試試場規則 第2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試場:指舉行筆試、電腦化測驗、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及實地測驗之場所。二、監場人員:指考試期間依本規則監督與維護試場秩序之人員。三、試場主持考試人員:指於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及實地測驗現場…
  21. 考試試場規則 第3條 應考人應依各考試公告或考試通知書所載之日期與時間,於指定之試場應試。應考人應持國民身分證、護照、我國居留證或具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應試。漏未持身分證件或所持身分證件有疑義者,得出具切結書並接受拍照…
  22. 考試試場規則 第4條 室內試場舉行之考試,除本條另有規定外,每節考試之開始與結束,以鈴響表示。電腦化測驗得以電腦系統自動控制考試之開始與結束。口試與應依序應試之考試,各應考人考試之開始與結束,由試場主持考試人員或監場人員指示之。體能測驗各梯次…
  23. 考試試場規則 第5條 室內試場舉行之考試,除本條另有規定外,應考人至遲應於每節考試開始後十五分鐘內入場應試,逾時不得入場;考試開始後四十五分鐘內,不得離場。但考試公告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口試、體能測驗與其他應依序應試之考試,應考人未於指定時…
  24. 考試試場規則 第6條 室內試場舉行之考試,每節考試開始時,應考人始得作答;考試結束時,應考人應立即停止作答。於考試通知書、試務機關提供之紙張或物品上書寫文字符號或劃記,視為作答。考試時間結束或應考人自行結束作答者,應經監場人員逐一驗收應考人試…
  25. 考試試場規則 第7條 室內試場舉行之考試,每節考試時,應考人應將身分證件置於桌面指定位置,以備查核。口試、體能測驗與其他應依序應試之考試,應考人應依試場主持考試人員或監場人員之要求,接受身分查核。考試時,應考人應依監場人員之要求,穿戴身分識別…
  26. 考試試場規則 第8條 考試時,應考人不得攜帶或使用非應試必需用品,並不得置於試場座位四周。但考試公告或各科目考試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考試時,應考人不得隨身攜帶、配戴或使用行動電話、電子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有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具…
  27. 考試試場規則 第11條 …不得將試務機關提供之試題、試卷、紙張、材料、物品或輔具等攜離試場。但經監場人員同意者,不在此限。
  28. 考試試場規則 第12條 考試時,應考人不得有影響其他應考人應試之行為。室內試場舉行之考試進行中,應考人非經監場人員之許可,不得擅自發言。
  29. 考試試場規則 第13條 考試時,應考人因故請求暫時離場者,應經各試場監場人員同意並陪同。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者,視為自行結束應試,不得再行入場。應考人經同意暫時離場者,離場期間仍計入考試期間,並應服從陪同人員之指揮。
  30. 考試試場規則 第15條 …、故意不繳交或藏匿試卷、實地測驗作品之全部或一部,或將其攜離試場。七、故意破壞應試用電腦設備或試務運作系統。八、調換應試試卷、材料或實地測驗作品。九、故意毀損或破壞其他應考人之試卷或實地測驗作品。十、體能測驗時,故意絆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