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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0條 …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
  2. 行政消費者保護官任用及職掌辦法 第4條 …項。三、依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向法院訴請停止或禁止企業經營者重大違反本法有關保護消費者規定之行為。四、其他依本法及相關法規規定之職權。消費者保護官職權之行使,由行政院指揮監督。消費者保護官行使職權時,得為必要之調查…
  3. 行政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第2條 …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三、報紙、期刊或雜誌。四、…
  4. 行政國家公園管理處組織準則 第2條 …、國家公園環境教育及生態旅遊推動。四、國家公園土地利用規劃及經營管理。五、國家公園事業投資、經營、監督及管理。六、國家公園設施興建、利用及環境維護。七、其他劃定區內國家公園法所定事項。
  5. 行政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組織規程 第2條 …園環境教育及生態旅遊之推動。四、國家自然公園土地利用之規劃及經營管理。五、國家自然公園事業之投資、經營、監督及管理。六、國家自然公園公共服務設施之興建、利用及環境維護。七、其他有關國家自然公園與淺山及其周邊生態系之經營管…
  6. 行政內政部移民署處務規程 第13條 …移民輔導之執行。七、移民業務機構管理、聯繫、查核、督考及違法經營查處;跨國(境)婚姻媒合業務檢查及違法媒合案件查處等事項之執行。八、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勤務之協調、聯繫及執行。九、國境內面談、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
  7. 行政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5條 …訂、規劃、檢討及變更。二、國家自然公園區內(以下簡稱區內)之經營管理;國家自然公園事業與重大建設之規劃及研擬。三、區內土地使用申請案件之審核及用地之取得。四、區內建築線之指定與違章建築之查報及認定。五、區內公眾參與與住民…
  8.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3-2條 …、文獻及整理等相關業務,設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得委託紀念基金會經營管理;地方政府所設二二八紀念館,亦得委託紀念基金會經營管理。
  9. 行政政治獻金法 第7條 …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十、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十一、與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有巨額採購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前項第三款所定累積虧損之認定,以營利事業前一年度之財務報表為準。第一項第七款至…
  10. 行政政黨法 第23條 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並不得從事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以外之營利行為。
  11. 行政政黨法 第34條 …者,處政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停止經營或投資而不遵從者,並得按次處罰。
  12. 行政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第9條 …幣一元者,以實際計算金額計收至元,並應以經政府依法核准於國內經營金融業務之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劃線支票或保付支票,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匯票繳納,連同投標單妥為密封,用掛號函…
  13. 行政遊說法 第12條 各級民意代表不得為其本人或關係人經營或投資股份總額達百分之十以上之事業進行遊說,亦不得委託其他遊說者為之。前項所定民意代表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一、民意代表之配偶或共同生活家屬。二、民意代表之二親等以內親屬。三、民意代表…
  14.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2條 申請經營殯葬服務業,應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依下列規定申請經營許可:一、營業項目為殯葬設施經營業,應向設施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二、營業項目為殯葬禮儀服務業,應向公司或商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15.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3條 申請經營殯葬服務業應檢具之相關文件,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指下列文件:一、申請人及公司或商業之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公司有選任董事者應檢附董事名冊,商業屬合夥者應另檢附合夥契約。二、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證明文件或商業名…
  16.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4條 依前二條申請經營許可,其營業項目為殯葬設施經營業者,應另檢附下列文件:一、殯葬設施依法啟用之證明文件。二、殯葬設施所有權之證明文件。殯葬設施土地或建築物非申請人所有者,應檢附殯葬設施範圍內土地及建築物全體所有權人過半數,…
  17.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審查申請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案件,得會同相關機關進行實地勘查,並得通知申請人到場說明。
  18.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案件後,其有應補正之事項者,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申請人依本辦法規定備齊文件後二個月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展延一次,展延期間不得逾二個月…
  19.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7條 申請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駁回其申請:一、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仍未補正。二、不符合本條例或本辦法規定。三、依第五條規定進行實地勘查,經通知到場說明,無正當理由不到…
  20.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8條 申請經營殯葬服務業經許可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於接獲前項通知之日起二個月內,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變更登記及加入殯葬服務業之公會,並於完成登記及加入公會後十五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1.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9條 申請經營殯葬服務業經許可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下列資訊公開:一、公司或商業名稱、地址及聯絡方式。二、負責人。三、加入之公會。四、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有公開必要之資訊。
  22.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10條 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變更前一個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但下列事項得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為之:一、公司或商業之負責人。二、專任禮儀師名冊。三、殯葬設施所有權、使用權或其他得為經…
  23.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11條 經許可經營殯葬服務業,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經營許可,並公告之:一、申請書或相關證明文件內容為虛偽或不實。二、申請書或相關證明文件經證明係偽造或變造。三、經公司或商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24.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12條 依本辦法規定取得殯葬設施經營業經營許可者,應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報經殯葬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經營該殯葬設施。
  25. 行政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12-1條 …同意比例取得殯葬設施使用權,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經營殯葬設施經營業者,視為已依本辦法規定取得經營許可。
  26.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殯葬設施經營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建置網站,並公開下列資訊:一、業者名稱、地址、電話、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之核准文號及啟用日期、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備查)文件。二、銷售之商品標的及服務項…
  27.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殯葬設施經營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建置網站,並公開下列資訊供已購買者查詢:一、所購買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之位置及整體配置圖;已購買骨灰(骸)存放單位尚未指定位置者,提供尚未使用至區排層號之配置圖。二、已繳…
  28.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4條 …訊:一、業者名稱、地址、電話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經營之證明文件。二、銷售之商品標的及服務項目。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販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及一定規模之證明文件。四、預收費用交付信託業管理之信託本金、…
  29.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殯葬設施經營業委託公司或商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檢具下列文件,報請經營許可及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一、委託銷售之商品標的、服務項目及其契約。二、受委託公司或商業之名冊、負責人、營業處所之地…
  30. 行政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8條 …資訊:一、委託人、委託銷售之商品標的及服務項目。二、殯葬設施經營業所經營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啟用文件。三、殯葬禮儀服務業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