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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200 頁-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0條 …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國家應維護婦女之…
- 憲法訓政結束程序法 第5條 省市縣現有民意機構及行政機構行使原有之法定職權,應於依憲法選舉或改組完成之日,即行停止。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註銷辦法 第3條 …文化性、藝術性之典藏價值者。二、文物移交至其他專業典藏機關或機構能有效提高利用之可能性,發揮更大典藏效益者。三、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文物毀損且無法修護者。四、文物遭竊、搶劫或遺失,確認無法取回者。五、依法律或倫理…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註銷辦法 第7條 …定註銷後,依下列方式處置:一、作為參考品。二、交予其他機關或機構。三、私人或團體依本條例第四條第四項交主管機關管理之文物,得歸還原所有者。四、銷毀。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註銷辦法 第9條 註銷品交予其他機關或機構時,應編造移交清冊,並檢附證明文件,一併移交接管機關。註銷品移交接管機關後,雙方應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稱政府機關或機構,指中央與地方各級機關及其所屬機構或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法人或團體。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政府機關或機構將經管文物送主管機關管理前,應造具相關表冊,並附照片、圖片或影音資料先行送請審定。前項表冊,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政府機關或機構之名稱、地址及聯絡方式。二、文物之名稱、類別、數量、附件、典藏號碼及所在地或保管…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並於撤展後三個月內辦理移轉。前項規定於總統府以外之政府機關或機構準用之。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行移交恐有逾期之虞者為限。前二項規定於總統府以外之政府機關或機構準用之。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物移交,由總統府偕同主管機關派員監交。總統府以外之政府機關或機構辦理文物移交,由主管機關偕同移交機關派員監交。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總統府以外之政府機關或機構辦理文物移交除準用前條規定外,並應依下列方式為之:一、將文物送達主管機關指定處所。二、移交清冊應記載事項應增列文物之運送方式。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存主管機關,一份函復總統府。二、文物由總統府以外之政府機關或機構移交者,應編造一式三份分送移交人員、受移交人員及監交人員盤查點收及簽章,其中二份存主管機關,一份函復移交機關。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主管機關將文物委任其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或機構管理及應用時,應訂定書面契約或作成紀錄存查。主管機關對受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或機構得不定期查核。
-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審鑑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總統文物審鑑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如下:一、政府機關或機構,及私人或團體所有文物,保存價值之入藏審定。二、典藏文物不符典藏效益之註銷審定。
- 總統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第11條 …、情報通訊、交通與電子勤務支援有關事項。六、科技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管理有關事項。七、情報工作人員身分掩護、科技情報協助人員布置有關事項。八、有關影響國家安全情報資通安全管理策略及其防護要項。九、科技情報協調會報有關事…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第17條 本會議與國內或國際相關學術機構進行合作交流事宜,或邀請學者、專家進行相關之研討會,由秘書長核定後依相關規定辦理之。
- 總統政府各機關協助國家情報工作應配合事項辦法 第3條 外交部應配合下列事項:一、提供所屬駐外機構工作人員之適當名義,以利派遣運用。二、情報人員及情報協助人員執行情報工作所需之各類護照之製作、核發及註銷事項。三、提供情報人員及情報協助人員於駐在國遭遇緊急事件之必要協助。四、影…
- 總統政府各機關協助國家情報工作應配合事項辦法 第4條 …辦理情報工作所需特種裝備器材及物品通關提領事項。六、軍事情報機構組織編裝及人員資料保密事項。七、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支領月退休俸之人員,因本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原因致喪失人身自由期間,其原支(兼)領月退休俸專案…
- 總統政府各機關協助國家情報工作應配合事項辦法 第7條 …在臺運用情形相關資訊。三、協助提供情報工作所需之境外駐臺企業機構、民間赴陸經商投資公司,以及取得中華民國籍之境外人士在臺成立企業公司相關背景資料。四、協助情報機關向民間機關構或業者取得涉嫌間諜行為及其幫助之情報人員或情報…
- 總統政府各機關協助國家情報工作應配合事項辦法 第12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配合協助情報機關向轄管金融機構取得涉嫌間諜行為及其幫助之情報人員或情報協助人員之個人信用紀錄、帳戶資金交易、證(票)券、保險、期貨及金融衍生相關產品等有關資料。
- 總統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第2條 …保密裝備安全效度及其可靠程度。十一、政府機關:指政府各機關、機構或單位及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法人或團體。
- 總統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第8條 …如下:一、法務部廉政署:督導中央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政風機構,推動密碼保密業務。二、外交部政風處:督導外交部及駐外館處之密碼保密業務。三、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督導國防部及所屬軍事機關、部隊、學校之密碼保密業務。四、主管…
-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法 第10條 情報機關為執行情報工作之必要,得設立商號、法人、團體等掩護機構,其他政府機關應予以協助;其設置及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公務員或學校教職員退休(伍)後,擔任情報協助人員或進入掩護機構服務者,不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法 第11條 依前二條規定所從事之行為,為依法令之行為。情報機關設立掩護機構或採取身分掩護措施,應保存檔案紀錄,並依法保密及解除機密。
-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以下簡稱掩護機構),係指為有效執行國家情報工作之必要,由情報機關設立之商號、法人或團體。
-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情報機關為監督掩護機構,應設情報工作掩護機構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其職掌如下:一、掩護機構設置及解散之審議事項。二、掩護機構人員之紀律查察、資格審查及考核事項。三、掩護機構財產保管及財務管理稽核事項。四、其他奉情…
-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掩護機構之設置,由情報機關所屬業務單位(以下簡稱業務單位)視其任務需求,就下列各款詳為評估後,送請委員會審議,並陳報情報機關首長核定後依法設置。解散時,亦同。一、可否滿足情報工作推動之任務需求。二、設置型態之可行性。三、…
-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掩護機構設置後,業務單位應檢具以下資料送委員會備查:一、掩護機構之組織編制、人員、財務管理等相關規定。二、掩護機構人員個人基本資料。
-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情報機關掩護機構之預算、決算,應列為機密;無機密預算者,應隱藏分散於適當之預算科目項下。
-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掩護機構設置後,業務單位對其運作狀況及績效,應定期陳報情報機關首長。掩護機構處分財產,應報委員會核准後,始得辦理。業務單位應於每年一月將各掩護機構前一年之紀律查察、資格審查、考核、財產保管及財務管理稽核等事項,向委員會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