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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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指在臺曾設有戶籍,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役齡男子(以下簡稱役男),尚未履行或未免除兵役義務者。前項役男已出境者申請核、換、補發護照,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2. 行政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以下簡稱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指在臺曾設有戶籍,年滿十五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十八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接近役齡男子,及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
  3. 行政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 第4條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除須符合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外,亦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於年滿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符合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且所具之僑居地居留資格迄申請時仍有效且未中斷。二、在國…
  4. 行政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 第5條 前條所稱特殊原因,指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已符合第四條第一項所定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之情形,因故未申請。二、於年滿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國,於未符合第四條第一項所定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之情形前…
  5. 行政護照條例 第12條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之護照,其護照之效期、應加蓋之戳記、申請換發、補發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6.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10條 …人如為已出境尚未履行或未免除兵役義務役男,於換發護照時,應依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