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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合作社法 第3條 …部業務。二、運銷:經營產品運銷之業務。三、供給:提供生產所需原料、機具或資材之業務。四、利用:購置生產、製造及儲銷等設備,供生產上使用之業務。五、勞動:提供勞作、技術性勞務或服務之業務。六、消費:經營生活用品銷售之業務。…
  2.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條 …運出儲存地點、販賣、施放、持有或陳列爆竹煙火之成品、半成品、原料、專供製造爆竹煙火機具或施放器具之取締及處理。(五)輸入一般爆竹煙火之封存。(六)其他有關爆竹煙火之安全管理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基於特殊需要,依法於特定區域內…
  3.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9條 …或部分停止使用。三、發生狀況場所周圍之爆竹煙火成品、半成品及原料,搬離至安全處所。
  4.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0條 …關公告數量之氯酸鉀或過氯酸鉀者,其負責人應登記進出之爆竹煙火原料、半成品、成品、氯酸鉀及過氯酸鉀之種類、數量、時間、來源及流向等項目,以備稽查;其紀錄應至少保存五年,並應於次月十五日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前一個…
  5.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6條 …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九條規定。二、合法爆竹煙火製造業者提供原料或半成品予第三人,於本條例規定之製造場所以外地點,從事製造、加工等作業。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者,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停工或停業之…
  6.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32條 …儲存地點、販賣、施放、持有或陳列之爆竹煙火,其成品、半成品、原料、專供製造爆竹煙火機具或施放器具,不問屬於何人所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逕予沒入。依前項規定沒入之專供製造爆竹煙火機具、施放器具、原料及有認可標示之爆…
  7. 行政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 第11條 申請廠商應繳付之測試費用,由國防部審酌測試所需耗費之原料、物料、設施(備)、測試時間及其他用於測試所支出等必要費用核算之。國防部得委由測試機關或一部測試機關依測試項目之性質,核算前項費用。一部測試機關協助測試所生費用,由…
  8. 行政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 第9條 …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罰金。所有設備、成品、半成品、器械、原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9. 行政戰時禁制品條例 第3條 …戰略物資之非金屬礦產及其成品半成品。十一、前列各款物件之製造原料及其配件附件。十二、前列各款物件之生產、製造或修理機械,及在使用上所必需具備或利用之物品及畜類。前項禁制品之適用範圍,由國防部隨時呈請行政院核定公布。
  10.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4條 …通,不得有異味。三、廠區內附設之餐廳、販賣處或員工宿舍,應與原料處理、釀製、調配、貯酒或放置酒類中添加物等作業場所之區域隔離。四、回收容器再使用者,廠區內應設置回收容器存放區,以便妥善堆置並保持整潔。五、禽畜、寵物等應予…
  11.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5條 酒產製工廠之建築與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牆壁與支柱:原料處理場、加工或調理場等建築物之牆壁與支柱面應為白色或淺色,其表面應平滑無裂縫並經常保持清潔。二、地面:製造作業場所建築物之地面,應採非吸收性、不透水且耐酸鹼、耐…
  12.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7條 …產製工廠之廠區應視需要設置驗收區、冷藏(凍)庫、原材料倉庫、原料處理區、蒸煮區、冷卻區、液化區、糖化區、製麴區、發酵區、蒸餾區、儲酒區、加工調理區、內包裝容器洗滌區、內包裝區、外包裝區、成品倉庫、更衣室、試驗(檢驗)室、…
  13.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8條 …印刷設備。除前項規定之設備外,視實際製程應具備下列設備:一、原料前處理設備:包括原料洗滌設備、精白設備、浸泡設備、粉碎設備、除梗、破碎及壓濾設備。二、蒸煮設備。三、糖化設備。四、製麥芽設備。五、菌種培養設備。六、蒸餾設備…
  14.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9條 酒產製工廠為供例行之品管檢驗及判定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之衛生品質,應具有下列基本檢驗設備:一、溫度計。二、pH測定計或測試紙。三、酒精度計(最小刻度需至零點二度以下)。四、酒精蒸餾設備。五、滴定設備。六、容量及重量檢查設備…
  15. 行政酒類衛生標準(930629訂定) 第4條 …酒類中下列添加物,應符合如下規定:一、防腐劑:(一)以水果為原料之酒類,每公升中己二烯酸殘留量零點二公克以下。(二)酒精含量百分之十八以下之食用酒類,每公升中苯甲酸殘留量零點四公克以下。(三)前二目規定之同一酒品,各防腐…
  16.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9條 …金來源、運用分配,並規劃除基本之機械設備、其他設廠相關成本、原料、人事成本、水電費等生產成本外,另需規劃繳納許可年費、營業稅及足以支應預計年產量估算二個月應繳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之營運資金額度。
  17.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條 本法所稱菸,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代用品作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製品。前項所稱菸草,指得自茄科菸草屬中,含菸鹼之菸葉、菸株、菸苗、菸種子、菸骨、菸砂等或其加工品,尚未達可供吸用、嚼用、含…
  18.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1條 …或原住民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生產可供釀酒農產原料者,得於同一用地申請酒製造業者之設立;其製酒場所應符合環境保護、衛生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且以一處為限;其年產量並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一定數量,亦不得從…
  19.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1條 …,並應加註分裝之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三、重量或數量。四、主要原料。五、尼古丁及焦油含量。六、有害健康之警示。七、有效日期或產製日期,標示產製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菸品容器及其外包裝…
  20.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2條 …不得另標示原標籤未標示事項。酒製造業者以其他製造業者之酒品為原料加工產製之酒,不得標示原酒之產地、風味及相關用語。酒之容器外表面積過小,致無法依第一項規定標示時,得附標籤標示之。酒之容器與其外包裝之標示及說明書,不得有不…
  21.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4條 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沒收或沒入之菸、酒與供產製菸、酒所用之原料、半成品、器具及酒類容器,得予以銷毀、標售、標售後再出口、捐贈或供學術機構研究或試驗。
  22.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57條 依本法查獲之私菸、私酒及供產製私菸、私酒之原料、半成品、器具及酒類容器,沒收或沒入之。依本法查獲之劣菸、劣酒,沒收或沒入之。以符合國家標準之食用酒精以外之酒精類產品為製酒原料,或製菸酒原料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者…
  23. 行政農民或原住民製酒管理辦法 第3條 …製及分裝銷售。前項酒製造業者,申請製造酒類應使用其生產之農產原料,並以該農產原料所能產製之酒類為限,其年產量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一定數量。
  24. 行政農民或原住民製酒管理辦法 第9條 …金來源、運用分配,並規劃除基本之機械設備、其他設廠相關成本、原料、人事成本、水電費等生產成本外,另需規劃繳納許可年費、營業稅及足以支應預計年產量估算二個月應繳酒稅之營運資金額度。
  25. 行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 …內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同時將生產機器與存餘原料之讓售或存置情形一併報明,其有未經完稅特種貨物,仍應繳清稅款;如有違章案件,應俟結案,始准註銷登記。
  26. 行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產製廠商應設置下列輔助帳簿:一、原料明細分類帳:根據進貨發票及製造部門之領料、退料憑證等記載;主要原料均應辦理入倉手續。二、製成品明細分類帳:根據製造部門之交班竣工報告表,及其入倉、出廠或移付加工通知單等,按類名分別記載…
  27.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 …現有產品之生產程序或系統、設計新產品之生產程序或系統、發展新原料或組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及廢熱之再利用及公害防治或處理技術之設計。(三)具有完整進、領料紀錄,並能與研究計畫及紀錄或報告相互勾稽,供研究單位研究用消耗性器材…
  28. 行政外銷廠商退現稅款劃撥處理辦法 第2條 凡依照「外銷品沖退原料稅捐辦法」向海關申請退還出口成品使用原料已繳稅捐之加工外銷廠商(以下簡稱外銷廠商),應於向海關遞送外銷品沖退稅申請書前,先在臺灣銀行信託部或該行各地分行開立退稅存款戶,以便海關於退稅案件結算完畢後,…
  29.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37條 …之一而涉及逃避管制者,依前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處罰。沖退進口原料稅捐之加工外銷貨物,報運出口而有第一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以溢沖退稅額五倍以下之罰鍰,並得沒入其貨物。
  30.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96條 …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前二項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