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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路委託管理辦法 第5條 …公路之主體設施為限,其附屬於公路之必要設施,除屬於道路主體部分路權範圍內之中央分隔島及栽植於其內之行道樹外,仍應由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管理。
  2. 行政公路法 第41條 …能適應大眾運輸需要,或其他公路汽車客運業之車輛必須通行其中部分路段始能連貫其兩端之營運路線時,公路主管機關得核准二家以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營之。市區汽車客運業,應配合市區人口之比例及大眾運輸需要之營業車輛、設備,由公路主管…
  3.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35條 …能適應大眾運輸需要,或其他公路汽車客運業之車輛必須通行其中部分路段始能連貫其兩端之營運路線時,公路主管機關得核准二家以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營之。
  4.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0條 …因臨時性或為增進大眾運輸需要,得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開行部分路段之班車;其經核准者,公路主管機關得依大眾運輸實際發展需求,調整其原核准開行部分路段班車之班次數量。
  5.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8條 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因道路、橋樑施工須變更部分路線,致班車繞道行駛而增駛之里程如超過一公里及施工期間達一年以上者,應報請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依實際行駛里程計收票價。工程完成時,應即恢復原營運路線,並按原票價計收。
  6. 行政停車場法 第2條 …場:指依法令設置供車輛停放之場所。二、路邊停車場:指以道路部分路面劃設,供公眾停放車輛之場所。三、路外停車場:指在道路之路面外,以平面式、立體式、機械式或塔臺式等所設,供停放車輛之場所。四、都市計畫停車場:指依都市計畫法…
  7.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65條 …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分向限制線,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本標線為雙黃實線,線寬及間隔均為一○公分。除交岔路口或允許車輛迴轉路段外,均整段劃設之。道路設有中央分向島者,得…
  8.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1條 …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行車分向線,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靠右行車,分向行駛。本標線為黃虛線,線段長四公尺,間距六公尺,線寬一○公分。本標線依左列情況劃設之:一、路面寬度在六公尺公上之路…
  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1條 …出型,後面如有活電露出,應用牆、鐵板或鐵網隔開。三、舞臺燈之分路,每路最大負荷不得超過二十安培。四、凡簾幕馬達使用電刷型式者,其外殼須為全密閉型者。五、更衣室內之燈具不得使用吊管或鏈吊型,燈具離樓地板面高度低於二點五公尺…
  10. 行政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2條 …設置公共設施及植栽之空間。四、交通寧靜區:指劃定某線道路或部分路段禁止按鳴喇叭或限制車行速率,並設置車輛減速設施之地區。五、快速道路:指出入口施以完全或部分管制,供穿越都市之通過性交通及都市內通過性交通之主要幹線道路。六…
  11.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56條 …則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蓄電池設備集中設置時,直接連接於分路配線,不得裝置插座或開關等。二、電源回路不得設開關。但以三線式配線使經常充電或燈具內置蓄電池設備者,不在此限。
  12.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76條 …備除內置蓄電池式外,其配線依下列規定:一、照明器具直接連接於分路配線,不得裝置插座或開關等。二、緊急照明燈之電源回路,其配線依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施予耐燃保護。但天花板及其底材使用不燃材料時,得施予耐熱保護。
  13.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46條 高低壓分路、變壓器之一次側、二次側及電動機等,應安裝過電流保護裝置。但變壓器容量小或危險性小之二次側,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1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條 …三、用戶用電線路:指進屋點起至用戶用電器具間之進屋線、幹線、分路、回路及配線,簡稱線路。四、用戶總開關:指用戶總開關箱內具啟斷故障電流能力,且能同時啟斷進屋線各非接地導線之開關。五、用戶配線(系統):指包括電力、照明、控…
  1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條 供應電燈、電力、電熱或該等混合負載之低壓幹線及其分路,其電壓降均不得超過標稱電壓百分之三,兩者合計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1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電纜芯線間、導線或電纜芯線與大地間之絕緣電阻於進屋線、幹線或分路之開關及設備切開,測定電路絕緣電阻應有表一○規定電阻值以上,以洩漏電流測定者,應在表一○規定電流值以下。多雨及鹽害嚴重地區,裝設二年以上照明線路絕緣電阻不得…
  1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條 …導線最小線徑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照明燈具、插座及電熱工程選擇分路之導線線徑,應以該導線安培容量足以承載負載電流,且不超過電壓降限制為準;其最小線徑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單線直徑不得小於二‧○毫米,絞線截面積不得小於三‧五平…
  1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7條 …屋線部分,其中被接地導線應整條加以識別。二、多線式幹線電路或分路之中性線應加以識別。三、單相二線之幹線或分路若對地電壓超過一百五十伏特時,其被接地導線應整條加以識別。四、礦物絕緣(MI)金屬被覆電纜之被接地導線於裝設時,…
  1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9條 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二個以上同相分路或二組以上多線式分路不得共用中性線。
  2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0條 分路由自耦變壓器供電時,其內線系統之被接地導線應與自耦變壓器電源系統之被接地導線直接連接。
  2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4條 分路及幹線之裝設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2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5條 分路之標稱電壓限制依下列規定。工業用紅外線燈電熱設備之燈座電路電壓依第七百八十五條規定裝設者,不適用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一、在旅館客房、其他供住宿用途之客房或住宅場所(不含公共使用空間)內,除符合第三款規定者外,供電給下…
  2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8條 由分路供電之負載不得大於分路額定及下列規定之最大負載:一、分路同時供電給八分之一馬力以上之固定電動機驅動設備及其他負載,其負載應以一‧二五倍最大電動機負載加上其他負載之總和計算。二、分路供電給有安定器、變壓器或自耦變壓器…
  2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條 分路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所供電之最大負載,並符合下列規定:一、分路供電給連續負載,或包含連續及非連續之綜合負載,其導線最小線徑所容許之安培容量不得小於連續負載一‧二五倍加上非連續負載之總和。二、分路供電給二個以上附插頭可…
  2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0條 分路之設置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分路額定應依過電流保護裝置所容許之最大安培額定決定。採用具較高安培容量之導線者,其分路額定仍應由過電流保護裝置之安培額定決定。二、供移動性負載用之插座分路,其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分路額定。三…
  2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1條 多線式分路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多線式分路之所有導線應源自同一配電箱。二、每一多線式分路於分路起點應提供能同時開啟該分路所有非接地導線之隔離設備。三、多線式分路僅能供電給相線對中性線之負載。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
  2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2條 一百五十伏特以下、二十安培以下之插座分路,供電給住宅場所之客廳、餐廳、臥房等居室或區域者,得加裝電弧故障啟斷裝置予以保護。該居室或區域之插座分路配線更新或延伸時,得加裝於分路源頭或既設分路第一個插座出線口。
  2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3條 分路之非接地導線識別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用戶配線系統中,具有一個以上標稱電壓系統供電之分路者,每一非接地導線應於分路配電箱標示其相、線及標稱電壓。二、識別得採用不同色碼、標示帶、標籤或具同等效果之方法。三、引接自每一分路…
  2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4條 分路容許裝接負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十五安培或二十安培之分路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供電給照明燈具、其他用電器具或兩者之組合:(一)附插頭可撓軟線連接之非固定式用電器具額定電流不大於分路額定百分之八十。(二)分路供電給固定…
  3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5條 分路供電給照明燈具及用電器具,包括以電動機驅動之用電器具者,應足以供電給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規定計算之負載。分路設置之最少數量應由負載計算總和,及所設分路額定決定;所設分路應足以供電給裝接之所有負載。任一個分路裝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