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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3 頁- 行政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第9條 …育政策等計畫之規劃、建議及執行。二、軍官經歷管理、各項教育、全時進修、公餘進修、軍售考選、教育投資、兼課教官、教師審查及出國命令核布之執行。三、考績、考核、勳獎、留守業務、軍人禮節、內部管理與人事資訊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執…
-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4條 …以帶職帶薪方式於國內、外從事專業發展,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全時進修或研究: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或指派教師,在一定期間內進修或研究。二、部分辦公時間專業發展:(一)進修或研究: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
-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7條 全時進修或研究給予公假,並以一年為限。部分辦公時間專業發展,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限。但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指派者,或一次性之其他專業發展活動,得不受八小時之限制。
-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9條 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或研究者,其返回原校服務之義務期間(以下簡稱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二倍;留職停薪全時進修或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留職停薪之相同期間。教師履行服務義務期限屆滿前,不得辭聘、介聘或再申請進修或研…
-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10條 教師帶職帶薪或留職停薪全時進修或研究,應事先與學校簽訂契約,約定下列事項:一、進修或研究起訖年月日。二、返回原校之服務義務。三、違反本辦法及契約約定應償還費用之條件、核計基準及強制執行。四、其他與進修或研究相關之事項。
-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各機關依組織法規聘任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11條 接受機關補助之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人員,依第四條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時,得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免除其賠償責任。
-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6條 接受機關補助之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人員,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時,得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免除其賠償責任。
- 行政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 第8條 選送國外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於核定進修期間,其進修費用,依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規定,予以補助。公餘進修之公務人員,於核定進修期間,其進修費用,每學期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
- 司法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法官代表票選辦法 第3條 …於當選後二個月內復行辦理者,不在此限。七、留職停薪或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期間。但已能預定於當選後二個月內進修期滿返回原服務機關繼續服務者,不在此限。
- 司法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法官代表票選辦法 第5條 …院辦理投票。各級法院法官除受停止職務處分或留職停薪、帶職帶薪全時進修者外,均有投票權;投票時以秘密、無記名及單記法行之。調辦事法官在調辦事機關投票。但調派司法院、法官學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辦事者,在占缺法院投票;其前往占…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第3條 …第三項所稱全體法官,不包括受停止職務處分或留職停薪、帶職帶薪全時進修之法官。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合併設立自律會者,除各合併之法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合併之各法院全體法官推選產生。院長以外之委員任期一年,自每年七月一…
- 司法職務法庭法官及參審員之遴選及遞補規則 第4條 …於遴定後二個月內復行辦理者,不在此限。七、留職停薪或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期間。但已能預定於遴定後二個月內進修期滿返回原服務機關繼續服務者,不在此限。各法院院長不得為職務法庭之陪席法官。
- 司法職務法庭法官及參審員之遴選及遞補規則 第8條 …審查中。八、停止辦理審判案件、經司法院核定留職停薪或帶職帶薪全時進修,逾六個月者。九、並任或兼任各法院院長。十、擔任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法官遴選委員會或法官評鑑委員會之委員。十一、改任至不同審判系統。十二、死亡或因重大…
-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第3條 …務處分期間。六、停止辦理審判案件期間。七、留職停薪或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期間。
-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第4條 …辦理投票。各級法院法官,除受停止職務處分或留職停薪、帶職帶薪全時進修外,均有投票權;投票時以秘密、無記名及單記法行之。調辦事法官在占缺法院投票,或於投票前由占缺法院人事單位將空白選票送請調辦事法官圈選彌封後,送交政風單位…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條 …一、經司法院依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二項遴選法官分派國內外帶職帶薪全時進修(以下簡稱選送進修)。二、實任法官依本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自行申請帶職帶薪全時進修(以下簡稱帶職帶薪自行進修)。三、實任法官依本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自行申請…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4條 司法院所屬機關法官從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自行申請全時進修之人數,以不超過當年度同機關法官人數百分之十為限;其中從事第二款進修之人數,以不超過百分之七為限,名額得流用至第三款及第四款自行申請全時進修。計算後不足一人…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6條 …務期間尚未屆滿。三、自選送年度一月一日回溯最近三年曾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留職停薪進修(含專題研究),且進修期間連續達六個月以上。四、首次調任智慧財產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或臺灣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法官,調任期間尚未屆滿三年。五、曾…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4條 …前二項規定者,除得由服務機關依相關規定議處外,五年內不得申請全時進修,並應依下列規定負賠償責任:一、違反第一項規定者,賠償其進修期間所領薪給。二、違反第二項規定者,按未履行義務之期間比例,賠償其進修期間所領薪給。帶職帶薪…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31條 …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七日修正施行前,經司法院核准從事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或留職停薪全時進修且尚未進修期滿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已進修期滿者,依修正前規定辦理。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5條 …法併計。依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二項或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帶職帶薪全時進修者,其進修期滿當年度之職務評定,應俟其研究報告經司法院審核後,再予補辦。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6條 …上。六、依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二項或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帶職帶薪全時進修者,未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研究報告,或其研究報告經司法院審核不及格。七、違反職務上之義務、怠於執行職務或言行不檢,足認評列良好顯不適當。八、綜合考評受評人之…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8條 …且不包括一、二審法院院長、受停止職務處分或留職停薪、帶職帶薪全時進修之受評人。依本法第七十九條辦理各級法院法官之資遣案件,提請各院職評會辦理初評。
- 考試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4條 …、選送國內外進修,期滿後經奉准延長。三、經核准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其進修項目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四、配合國策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五、經核准配合公務借調至其他公務機關任職,且占該機關職缺並支薪。六、經核准配…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8條 …、國內外其他機關(構)進修。前項進修得以公餘、部分辦公時間或全時進修行之。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1條 各機關學校選送國內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其進修期間為二年以內。但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延長期間最長為一年。前項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於寒暑假期間,應返回機關上班。但因進修研究需要,經各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2條 各機關學校選送或自行申請進修之核定與補助規定如下:一、選送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於核定進修期間,准予帶職帶薪並得給予相關補助。二、選送公餘或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公務人員,於核定進修期間得給予相關補助。三、自行申請全時進修之公…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4條 各機關學校選送或自行申請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於進修期滿,或期滿前已依計畫完成進修,或因故無法完成者,應立即返回服務機關學校服務。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5條 公務人員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結束,其回原服務機關學校繼續服務之期間,應為進修期間之二倍,但不得少於六個月;留職停薪全時進修結束,其應繼續服務期間與留職停薪期間相同。前項進修人員經各主管機關依法同意商調他機關服務者,其應繼續服…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6條 各機關學校選送或自行申請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服務機關學校依有關規定懲處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者,應賠償其進修所領補助。二、違反第十四條規定者,應賠償進修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