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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3 頁- 行政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 第2條 …育措施。(五)應符合漁港、海岸公路、海堤、觀光遊憩、海岸地區保安林之營造及復育等項目之政策原則,並取得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文件或書面意見。(六)對於保存原住民族傳統智慧,保護濱海陸地傳統聚落紋理、文化遺址及慶典儀式等…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掌理下列事項:一、林地管理、森林保護、林業推廣等事項。二、保安林之經營管理、集水區治山防洪工程、林道維護管理及水土保持等事項。三、林業計畫、育林及林產物處分、利用等事項。四、森林遊樂區之管理、自然生態保護區之管理及解說…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事項。二、森林管理、森林保護、林業推廣及林業行政等事項。三、保安林之經營管理、上游集水區之治理、林道與林業工程之規劃、督導及維護管理等事項。四、造林之調查規劃、育苗與撫育、國有林與公有林之管理、林產物之處分、民營林業及林…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29條 …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之機組數目合計達十座以上。(三)位於保安林地。(四)任一風機基座中心與最近建築物(指於風力發電開發計畫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時,領有使用執照或門牌號碼之他人建築物)邊界之直線距離二百五十公尺以…
-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30-1條 …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水庫蓄水範圍、森林(國有林事業區、保安林、大專院校實驗林地及林業試驗林地等森林地區、區域計畫劃定之森林區)、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山坡地(坡度百分之三十以上)及優良農地之地區。興辦事業計畫位…
- 行政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第3條 …、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五、保安林地。六、有預定用途、使用計畫或其他處理方式之土地。七、其他依法令規定不得放租之土地。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施行前,已出租或曾以國有耕地…
-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13條 …目,業經栽植竹木之土地,田賦減百分之五十。但依法編定並實際供保安林使用之土地,田賦全免。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18條 …、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五、保安林地。六、位於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影響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遊憩區。七、超限利用之山坡地。八、其他依法令規定不得出…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19條 …、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五、保安林地,且經林務主管機關認定有保護需要或有安全之虞。六、位於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影響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遊憩區。七…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20條 …、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五、保安林地。六、位於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影響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遊憩區。七、位於地下水管制區範圍。但經漁業主管機關核定…
-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21條 …區,且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保護需要或有安全之虞。五、保安林地。六、位於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影響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遊憩區。七、其他依法令規定不得出租之土地。本辦法中華民…
- 行政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 第5條 …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森林區、各種使用區之國有林事業區林地、保安林地及試驗用林地;山坡地保育區範圍內平均坡度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六、有其他法令不許設立或禁止開發建築情事者。前項各款之情事,由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
- 行政礦業法 第76條 …下列規定辦理:一、最近五年內年平均生產量在五萬公噸以上或位於保安林或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者,應自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算三年內,準用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及相關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二、最近…
- 行政森林法施行細則 第3條 …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為林地之土地。三、依本法編入為保安林之土地。四、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設置為森林遊樂區之土地。五、依國家公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由主管機關會商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為林地之土地。
- 行政森林法施行細則 第5-1條 …條第二項規定,應以林業使用為原則。前項土地,屬國有林事業區、保安林、實驗林或試驗用林地內,出租造林之土地,且符合下列情形者,於該土地上種植果樹或茶,視為林業使用:一、屬經核定之改正造林專案計畫實施範圍並列管有案,且非位於…
- 行政森林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機關對於所轄之國有林或公有林,認有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編為保安林之必要者,應敘明理由,並附實測圖,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函知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 行政森林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依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保安林編入或解除,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位置圖,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編入或解除保安林之名稱、位置及其面積。二、編入或解除之理由。三、申請人姓名、住址,係法人或團體者,其名稱、地址及其代表人、負責人之…
-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6條 …地區第一類及第二類。四、木材生產林,不得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保安林、環境敏感地區之生態敏感類型。五、木材生產林用以生產菇蕈用材者,不得位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所劃定之污染管制區。造林區域位於地下水管制區第一級管制區、污…
- 行政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 第6條 …實地勘查下列事項,並作成勘查報告書:一、有無本法第十條各款及保安林經營準則之限制規定情形。二、採運申請書所填列各事項與實地是否符合。三、地況:地質基岩、土壤表土之深度、土質之肥瘠及山向傾斜度。四、林況:面積、樹種、林齡、…
- 行政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 第7條 申請伐採公有林、私有林林產物區域鄰接國有林事業區、保安林、國家公園或風景特定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前,應會同當地國有林、保安林、國家公園或風景特定區管理經營機關及申請人複勘,並於伐採區域周圍設置界木、境界標識…
-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2條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一、採伐區域:為施行保安林之擇伐作業或皆伐作業,依各類保安林之施業方法,將保安林可作業立木地劃分為數區之個別作業區域。二、擇伐區域:實施擇伐作業方式之採伐區域。三、皆伐面積:在採伐區內實際得施行皆伐之…
-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3條 保安林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編定目的,分為下列各類:一、水害防備保安林。二、防風保安林。三、潮害防備保安林。四、鹽害保安林。五、煙害防止保安林。六、水源涵養保安林。七、土砂捍止保安林。八、飛砂防止保安林。九、墜石防止保安林。十…
-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4條 保安林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編號。主管機關依保安林編號別,每十年施行檢訂。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評估林相、地況穩定者,得延長五年。保安林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專案施行檢訂:一、發生天然災害。二、經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之中央或地…
-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5條 國有保安林必要時得委託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或其他法人管理經營之。
-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6條 保安林以天然地形為其境界線;無天然界線者須以固定明顯之人工界樁作為區隔。管理機關並應於區域內適當地點參照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設置基本控制點。管理機關應於每一編號保安林位置顯著交通方便之處,豎立保安林解說標示牌,其形狀規格由中…
-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7條 保安林於地勢陡峻、地盤脆弱、易引起沖蝕、崩塌或造林困難地區,應行天然更新;於地勢平坦或緩坡適宜造林地區,其更新以擇伐為主。
-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8條 保安林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伐採:一、更新、撫育上所必要,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二、為增進保安林功能所必要,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三、遭受病蟲害、風倒、火燒、枯損及其他災害之竹木必須伐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四、政府為搶修緊急災害…
-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9條 國有保安林之擇伐作業依國有林事業區經營計畫辦理。一年內得擇伐區域之面積,以該保安林可作業立木地面積除以迴歸期之商數為限;其擇伐材積,為該擇伐區域之林木總材積乘以擇伐度之積數,擇伐度最高不得大於三分之一。公有保安林、私有保…
-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10條 保安林如施行擇伐更新有困難,得施行橫坡帶狀或與季節風成直角之帶狀或塊狀皆伐。一年內皆伐面積在三公頃以上時,應分處皆伐,每一處不得超過三公頃。前項保安林一年內之皆伐面積未達三公頃時,得施行三年期以下隔年局部皆伐作業。第一項…
-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11條 保安林內竹類擇伐,應以超過三年生之老竹為限。其一年內得擇伐支數,不得超過擇伐區域內竹類總支數之四分之一。前項擇伐如確有困難,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得施行局部皆伐。其一年內之皆伐面積不得超過三公頃或採伐區域面積之四分之一。